曹冬儒
  看到自家責任山上的杉木被雜木擠壓影響杉木的生長,就雇人去砍伐,沒想到觸犯了刑法。近日,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那坡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濫伐林木罪判處農玉香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,並處罰金1000元。
  現年73歲的農村婦女農玉香看到自家責任山上的杉木被雜木擠壓,影響杉木的生長,就決定雇人來砍伐,以便護理杉木。2013年9月,農玉香在未向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,雇請了4名民工到其責任山先後砍伐了5天的雜木。殊不知其無證砍伐林木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,11月1日,林業站工作人員發現後報警。經林業技術員對農玉香砍伐林木現場進行技術鑒定,農玉香砍伐林木蓄積量為27.9立方米。
  (曹冬儒)  (原標題:無證砍伐雜木 七旬老婦領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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