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江蘇網6月19日訊(通訊員 朱海浩 張艷 記者米格)認識不到一個月就結婚,結果新婚第二天新娘就帶著3萬元彩禮失蹤,鹽城男子楊波虧大了。記者今日從鹽城亭湖法院新興法庭獲悉,法院判決楊波與妻子孫儷離婚,孫儷全額返還楊波彩禮3萬元。
  2013年4月中旬,楊波經人介紹認識了孫儷,兩人為了結婚而結婚,5月10日就去登記領了結婚證。為了領結婚證,孫儷想楊波索要了3萬元彩禮錢。沒想就在兩人成為夫妻的第二天,孫儷藉口回家取東西,走了以後就再不見蹤影。楊波感到上當了,向法院起訴離婚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楊波和孫儷根本談不上婚前基礎,根本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,遂判決二人離婚。而孫儷向楊波索要3萬元後便離家出走,兩人未共同生活,孫儷明顯有有欺騙行為,是借婚姻向楊波索取財物,遂判決孫儷如數返還3萬元給楊波。
  (原標題:鹽城一女子以結婚騙彩禮 領證第二天就消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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